English

国家体育总局和中保人寿为运动员进行伤残保险

1998-10-08 来源:生活时报 朱鹰 我有话说

本报讯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对奥运项目的国家队运动员试行伤残保险,并确定中保人寿为承保公司。

1995年3月,11位全国政协委员向八届全国政协五次会议递交提案,要求为我国优秀运动员、教练员建立伤残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。国家体育总局因此制定了“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事故程度分级标准”。体育总局表示,今后要按照社会化、法制化、产业化的方针,带动和推动省级运动员伤残保险和全民健身保险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